旅游投诉受理部门质监所受理投诉的范围
2016-10-18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的规定,质监所受理投诉的范围: (一)下列情形适用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2、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的。 (二)下列情形不适用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1、旅行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意外事故的; 3、投诉审理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已经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