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大游领发[2017]9号
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即将到来,为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确保来连游客和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旅游局、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将本次假日旅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大连市旅游条例》为契机,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通过旅游增加幸福感和获得感,让来连中外游客和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大连旅游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要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1.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做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除各种隐患。旅游、铁路、民航、交通、公安、卫生、安监、质监、气象、食药监等部门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和部门监管责任。要严密监视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暴恐行为。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各项节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2.保障出行安全。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水运等部门,要强化对假日旅游交通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强安全警示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严防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要科学调配运力,避免大规模游客滞留,并做好航班延误的后续工作。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气象变化,确保不良天气条件下安全运行。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方便广大群众出行购票。交通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车辆增多和特殊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全力保障通行,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拥堵。各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景区、游乐场等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3.排查安全隐患。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节前和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海上游艇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现场工作人员要恪守安全制度,严格按技术规程操作,在保证游客安全的前提下运行。旅行社租用车辆,必须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车队,选择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好的驾驶员,并签订用车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协议。要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行为。旅行社要强化对旅游团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导游、领队等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提示。
(二)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
完善旅游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
1.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主动配合、积极协作的大局意识。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
2.规范旅游市场。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旅游、物价、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联合监管旅游市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辽宁省旅游条例》和《大连市旅游条例》,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团、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非法“一日游”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及时、妥善、有效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纠纷,化解矛盾,杜绝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恪守行业信誉。各旅游企业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航空公司、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客运部门,要保证预订的机、船、车票如数到位,不得擅自减少或取消。宾馆、饭店不得擅自取消旅行社的订房;周水子国际机场要做好延误航班旅客的后续工作。
(三)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扩大供给,丰富假日旅游市场
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节日旅游活动和运行情况的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烘托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广泛宣传我市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和繁荣有序的旅游市场,宣传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科普游、温泉健身游等产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动态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大力弘扬文明旅游、诚信经营,营造欢乐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市场的特点和变化,将长线度假和中短线观光探亲相结合,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四)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值班制度,保障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
假日期间,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市假日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电话联系要保持畅通。交通、口岸、重点旅游景区、酒店等有关单位的旅游信息统计预报,要按照国家和省假日办的要求,组织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杜绝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现象;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班。
三、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为做好假日旅游的组织接待工作,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启动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城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卫计委、统计局、港口口岸局、应急办。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坚持假日值班,接受旅游咨询、处理游客投诉,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建立全市假日旅游信息统计网络,按照国家假日办的要求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及时、准确地上报假日旅游相关情况。
(二)住宿接待组由市商务局、旅发委和各区市县政府负责。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各旅游饭店、社会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度假村、农(渔)家乐等单位在节日期间的服务质量。
(三)交通指挥组由市交通局、港口口岸局和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民航大连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成员单位有周水子国际机场、大连火车站、大连北站、大连港客运站、大连各长途汽车客运站和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做好节前的车辆、飞机、船舶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调配节日期间的交通运力,组织节日期间的交通指挥、疏导车辆及停车场管理等工作。加强对运营车辆、场站出入口的安全检查,综合治理口岸秩序,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综合检查组由市旅发委负责,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商务局、食药监局、城建局、交通局、文广局、卫计委、港口口岸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及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职责是全面整治商业、餐饮、住宿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团、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违法购物点、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行为。
(五)安全组由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负责。成员单位有市消防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各区市县政府,民航大连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做好各景区(点)、旅游宾馆饭店、大型餐饮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保卫、食品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对汽车、游船、缆车、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大众娱乐场所的检查。做好应急预案,严防群死群伤和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六)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旅发委负责。成员单位有大连日报社、大连晚报社、半岛晨报社、新商报社、大连广播电视台及中央、省和外地驻连新闻媒体。主要职责是协调各新闻媒体,进行积极的舆论引导,发布旅游动态信息和节日活动;弘扬诚信经营,倡导文明旅游;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
以上各组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必要的检查和有效的工作,并于9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假日办。
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要及时召开本单位、本辖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工作会议,9月28日前全面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各项旅游组织接待的准备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交通、口岸统计填报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1)。9月25日至9月30日为预填报时间,每天15:00前登录系统,填报当天情况;10月1日至10月8日为正式填报时间。其中,10月1日至7日每天15:00前填报当天情况;10月8日13:00前填报当天情况。每天填报内容请同时发至邮箱:83708171@163.com。
1.市交通局负责将当日来连客运车次和客运量及加班情况报市假日办。
2.市港口口岸局、机场、火车站负责将当日来连客运班次、船次和客运量及加班情况报市假日办。
(二)市商务局于10月8日12时前,将各主要商场、主要餐饮企业经营情况报市假日办。
(三)旅游企业统计填报
参加假日预报的旅游企业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1)。9月25日至9月30日为预填报时间,每天15:00前登录系统,填报当天情况;10月1日至10月8日为正式填报时间。其中,10月1日至7日每天15:00前填报当天情况;10月8日13:00前填报当天情况。
1.参加预报的景区名单见附件2。
2.各星级宾馆、饭店参照附件1方法和要求上报当日客房出租率。
以上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工作方案、值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市假日办。
市假日办值班电话:39989336、83633605
15542686562(夜间)
节日期间活动情况上报邮箱:83633605@163.com
统计预报值班电话: 83629831(兼传真)、13840995418
统计预报邮箱:83708171@163.com
市旅游投诉电话: 12345
附件:1.大连市假日旅游统计互联网(手机)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2. 参加国庆中秋假日旅游预报景区(点)名单
大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8日
附件1
大连市假日旅游统计互联网(手机)
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假日旅游统计工作效率,方便各填报单位及时上报情况,市旅发委启动假日旅游统计互联网(手机)填报系统。参与假日统计填报的各单位须通过这一系统进行填报。
一、使用方法
1.使用手机扫码或用电脑网页浏览器地址栏输入链接即可出现填报系统页面。
方式1:手机扫码
方式2:电脑网页浏览器地址栏输入链接:
https://www.wjx.top/jq/16407084.aspx
2.按要求和提示填报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二、工作要求
1.填报时间:9月25日至9月30日为预填报时间,每天15:00前登录系统,填报当天情况;10月1日至10月8日为正式填报时间。其中,10月1日至7日每天15:00前填报当天情况;10月8日13:00前填报当天情况。
2.明确责任:各填报单位确认一名负责人全程负责填报工作。填报人员相关信息请于9月25日17:00前报市假日办,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jq/16421067.aspx;或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
市假日办旅游统计联系电话:83629831、39989331
附件2
参加国庆中秋假日旅游预报景区(点)名单
1.老虎滩海洋公园
2.圣亚海洋世界
3.森林动物园
4.棒棰岛景区
5.星海湾建设管理中心所属各景区(点)(由星海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填报)
6.甘井子区岔鞍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7.成园温泉山庄
8.大黑山风景区
9.东泉假日酒店
10.关向应纪念馆
11.普湾新区东沟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12.金州新区阿尔滨水上乐园
13.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14.发现王国主题公园
15.童牛岭风景区
16.凯伦国际温泉俱乐部
17.唐风温泉会馆
18.鲁能易汤海洋温泉
19.汤景泽温泉
20.旅顺口区各景区(点)(由旅顺旅游局负责统一填报)
21.老铁山温泉
22.天沐温泉度假酒店
23.香格里汤泉宫
24.英歌石植物园
25.安波旅游度假区
26.铭湖国际温泉滑雪度假区
27. 香洲旅游度假区
28. 龙门温泉旅游度假区
29. 冰峪省级旅游度假区
30. 步云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31. 银石滩温泉旅游度假区
32. 长海县渔家游(由长海县旅游局负责统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