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旅行社变更事项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
二、办事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旅行社经营事项变更,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需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手续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填写《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3.市旅游局审查合格后,颁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办事需提交材料
1.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下载
3.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新的法定代表人履历表、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履历表和任职文件原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5.新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租赁凭证(核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6.旅行社出资人股权转让协议书(如属改制,应提供企业改制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7.企业章程修正案
8.需提供3名以上导游员IC卡(复印件)、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七、办理期限:20工作日
八、受理单位:大连市旅游局
九、受理部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旅游局窗口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楼D区10号窗口;电话:0411-65850156
办理时间:8:30——17:00 (工作日)